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崇达技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002815证券简称:崇达技术公告编号:2024-076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9日(周三)

3、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科能路(南延伸段)808号,崇达大厦19层3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姜雪飞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8人,代表股份569,098,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3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0,564,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4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4人,代表股份8,534,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5人,代表股份8,534,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4人,代表股份8,534,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4、5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王东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020,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5%;反对9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弃权10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6,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38%;反对9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07%;弃权10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4%。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90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6%;反对1,01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9%;弃权1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340%;反对1,01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20%;弃权1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1%。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895,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6%;反对1,08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027%;反对1,08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81%;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2%。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175,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0%;反对1,35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8%;弃权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08,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887%;反对1,35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99%;弃权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4%。

关联股东余忠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3,82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8%;反对5,20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7%;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3,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378%;反对5,20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959%;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黄超颖、张大伟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