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参与表决8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1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42,7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143,230,265股的0.43%。
相关议案已经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考评结果未达到B级以上,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77,280股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同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26,0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8294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金额为1,697,051.08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