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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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Receipts)新增境内基础股份项目和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工作安排,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股票收市后。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