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A股基础股份,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