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1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 |
序号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