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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9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经销本公司产品相关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05)。

监事会意见:框架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范畴,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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