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4,000.00万股新增股份登记的工作。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3,962,000.00股增加至243,96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
264.26
万股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3,962,000.00股增加至246,604,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96.2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60.46万元。 |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396.20万股。 |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660.46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396.20万股,无其他种类。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660.46万股,无其他种类。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