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2,830,452.00元(税款人民币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方向 | 预计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 28,000.00 | 28,000.00 |
2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7,435.61 | 7,435.61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合计 | 43,435.61 | 43,435.61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874,642,765.06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及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动向,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雷 浩 李华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