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号)同意注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9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19,5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11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震裕转债”,债券代码“1232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持有“震裕转债”6,650,632张,占发行总量的55.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3-094)。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震裕转债”1,255,524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10.50%。
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 | 本次减持数量(张) | 本次减持数量占发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 |
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行总量比例 | 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
蒋震林 | 3,862,260 | 32.32% | 0 | 0% | 3,862,260 | 32.32% |
洪瑞娣 | 1,532,848 | 12.83% | 0 | 0% | 1,532,848 | 12.83% |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 676,855 | 5.66% | 676,855 | 5.66% | 0 | 0% |
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8,669 | 4.84% | 578,669 | 4.84% | 0 | 0% |
合计 | 6,650,632 | 55.65% | 1,255,524 | 10.50% | 5,395,108 | 45.15% |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