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斯康达: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2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4-03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瑞斯

康达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4,910,6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5.40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建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尹松涛先生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李月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4,296,04799.6846
1.02选举朱春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4,447,23199.7622
1.03选举任建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4,301,82999.6876
1.04选举韩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4,293,44799.6833
1.05选举宋显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4,303,42699.6884
1.06选举周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4,294,53199.6838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张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4,382,41999.7289
2.02选举潘文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4,293,32499.6832
2.03选举仲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4,315,48299.6946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杨海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94,319,42999.6966
3.02选举陈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94,351,56399.713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李月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312,17793.1150
1.02选举朱春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463,36194.8086
1.03选举任建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317,95993.1798
1.04选举韩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309,57793.0859
1.05选举宋显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319,55693.1977
1.06选举周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310,66193.0980
2.01选举张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8,398,54994.0826
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潘文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309,45493.0845
2.03选举仲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331,61293.3327
3.01选举杨海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8,335,55993.3770
3.02选举陈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8,367,69393.736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所有候选人均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宏泉、刘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