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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2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明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实施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拟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变更。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标单位,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重新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12月起施行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子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例会决议。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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