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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4年10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自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年10月18日)起,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每股9.62元调整为每股9.57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桂谦先生、张晨先生及郑清英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24年10月11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45.1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49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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