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 证券简称:中安科 | 公告编号:2024-081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大华已连续多年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大华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本次更换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对更换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成立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
(3)截至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3、业务规模
(1)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15,466.65万元
(2)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
(3)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4)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5)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未出现因执业行为产生民事诉讼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24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闵超,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闵超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闵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240万元,系按照中审众环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上期审计费用2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20万元。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大华已连续多年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大华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安排,拟新聘中审众
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均无异议。
三、拟更换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予以确认,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文件认真审查,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新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