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00603.SH
新疆?乌鲁木齐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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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1:关于更换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主持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栋先生。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8日16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参加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举会议计票员和监票员;
四、审议议题:
1、关于更换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七、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现场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鉴证意见;
十二、现场与会董事、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660288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8日
议案1:关于更换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鲍乡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鲍乡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建军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认为李建军先生具备董事所需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李建军先生简历李建军,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管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会计主管、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9月至今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