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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科技:通知债权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1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一、 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结合因实施2023年度业绩补偿事项而回购注销股份的实际进展情况,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将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调整为423,250,036股(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058、2024-06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含当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及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24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200弄乙字一号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232联系电话:021-80231198传真号码:021-80231199转1235

3.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申报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申报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申报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申报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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