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3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书面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价格调整及部分权益注销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因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22元/股调整为9.19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为4.23元/股调整为4.20元/股;《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66元/股调整为11.63元/股。
(二)因业绩条件不满足,《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第3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注销数量为23,968,600股),第3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数量为26,048,350股,回购价格为4.2元/股,预计回购资金109,403,070.00元);《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1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注销数量为46,691,080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