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拉比”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妃投资”)增资并获得新增注册资本45.618万元实现对韩妃投资的控制,并拟同步受让广州问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凯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于2023年4月、2024年8月质押给上市公司其所持有的韩妃投资167.647万元注册资本、268.235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表决权以增强对韩妃投资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发拉比持有韩妃投资5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93.265万元),并拥有韩妃投资37.4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35.88228万元)对应的表决权权益,合计控制韩妃投资88.47%股权的表决权,韩妃投资将成为金发拉比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林浩亮和林若文。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