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担保金额:2024年9月,因工程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29.40万元,占用中信重工在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8.85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124,941,738.5元。逾期担保事项涉诉,该案件尚在审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4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2024年9月,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329.40万元的分离式预付款保函。公司前期开具的部分保函已到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重工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已审议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人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人的担保余额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中信重工 | 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 | 506.25 | 828.85 | 69,171.15 |
中信重工 | 中信重工(洛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 | 0.00 | 0.00 | 50,000.00 |
中信重工 | 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8,592.54 | 2,581.18 | 12,418.82 |
中信重工 | 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0.00 | 0.00 | 2,000.00 |
中信重工 | 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0.00 | 0.00 | 2,000.00 |
中信重工 | 中信重工(洛阳)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74.50 | 74.50 | 1,925.5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4年6月23日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72432972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法定代表人:王成伟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甲级机械行业、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建筑行业、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压力管道设计(凭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矿山、冶金、建材、煤炭、能源、有色、环保、电力、化工、自动控制行业的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咨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上述范围内境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探、咨询、设计和监理;成套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和对外派遣本公司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51,311.49 | 50,870.37 |
总负债 | 33,988.00 | 31,292.91 |
净资产 | 17,323.49 | 19,577.46 |
/ | 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336.06 | 26,429.86 |
净利润 | -2,280.73 | 61.21 |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2024年8月,因工程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329.40万元的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5月1日,占用中信重工在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
上述保函系工程公司开展业务所需,工程公司使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了中信重工对工程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据保函期限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工程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工程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保障工程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
上述担保存在必要性。被担保人工程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系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3,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41,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9%,实际担保余额为3,484.5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2,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