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7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振方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94,480股,占公司股本的3.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59,982股,占公司股本的0.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文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89,700股,占公司股本的1.4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金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45,300股,占公司股本的1.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臧恒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吕瑞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梁锦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朝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薛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32,960股,占公司股本的0.2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董事;2006年10月至今,任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科研科主任。梁锦梅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11年2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9月,任云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9月至2019年9月,任广州市巴图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市乐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9年6月至今,任广州幸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我们
四、备查文件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