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1.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0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7.5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508,6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