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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10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提名方式、换届选举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一)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提名方式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

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时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九)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十)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十一)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二)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十三)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1);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参考格式见附件2);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4年10月15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如以邮寄方式送达,请在邮寄文件后拨打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月

2.联系电话:0533-5208617

3.电子邮箱:lhzq@longhuapu.com.cn

4.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隆华新材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信息
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持公司股份数量
提名候选人类别: □非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信息
姓名出生日期性别
国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 □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专业资格、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同意接受 的提名,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人承诺:

1.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2.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当选监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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