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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油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交易对象是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直接持股比例将增加至31.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62,055,378股,克拉玛依城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169,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同时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享有31,446,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999%)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9.9999%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直接持股比例将增加至31.14%,同时克拉玛依城投通过表决权委托享有10.08%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41.22%的表决权,克拉玛依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克拉玛依城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配合控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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