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3/1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3月9日~2025年3月8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万元~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293,1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7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3,223,145.06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66元/股~7.33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4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9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6日、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宿迁联盛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93,1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79%,回购的最高价格为7.33元/股,最低价格为6.66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3,223,145.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