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2023年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2,797,325股。同时,公司2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46,000股。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3,643,3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323,721,890元减少为4,300,078,565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修改《公司章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3,721,89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00,078,565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323,721,890股,公司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300,078,565股,公司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