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海融科技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应条款。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6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813,77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3、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
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海融科技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相应条款。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调整的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保持不变。公司层面考核指标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解锁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目标 |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A) | |||
触发值(Am) | 目标值(An) | |||
第一个解锁期 | 2024年度 |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1.5亿元 | 以2023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1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00%。 | 以2023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9.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 |
第二个解锁期 | 2025年度 | 公司2025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4.5亿元 | 以2024年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2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75%。 | 以2024年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0%。 |
第三个解锁期 | 2026年度 | 公司2026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9亿元 | 以2025年为基数,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5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75%。 | 以2025年为基数,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0%。 |
考核指标 | 无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A) | A≥An | X=100% | ||
Am≤A<An | X=80% | |||
A<Am | X=0% |
若预留份额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明确分配方案,则预留份额各年度业绩考核与首次受让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份额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明确分配方案,则预留份额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目标 |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A) | |||
触发值(Am) | 目标值(An) | |||
第一个解锁期 | 2025年度 | 公司2025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4.5亿 | 以2024年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2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75%。 | 以2024年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0%。 |
元 | ||||
第二个解锁期 | 2026年度 | 公司2026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9亿元 | 以2025年为基数,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5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75%。 | 以2025年为基数,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0%。 |
考核指标 | 无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A) | A≥An | X=100% | ||
Am≤A<An | X=80% | |||
A<Am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为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出售标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属于公司。
三、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原因与合理性分析
公司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外部市场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产业链上下游结构调整持续深化,公司面对烘焙、餐饮、零售、工业等不同类型的客户需求变化,在产品定制化开发和市场拓展的周期有所延长,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持续有效发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避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削弱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稳定团队士气,充分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作用,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同时为能够更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增加“净利润”考核指标,以保持公司未来净利润的稳健增长。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仍然具有挑战性,同时兼具了成长性与可达成性,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发挥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也不存在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调整后的业绩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