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 于2024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告披露了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润丰”)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30,000股(即不超过长信科技当前总股本的0.40%)。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润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股东新疆润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结果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疆润丰 | 集中竞价 | 2024年9月30日 | 5.93 | 9,622,314 | 0.3920% |
合计 | -- | -- | 9,622,314 | 0.392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新疆润丰 | 合计持有股份 | 206,132,018 | 8.3967% | 196,509,704 | 8.00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6,132,018 | 8.3967% | 196,509,704 | 8.00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新疆润丰本次减持情况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润丰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新疆润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