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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脉科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在解除限售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具体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分数(S)S>=8060<=S<80S<60
评价标准优秀、良好合格、中等不合格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根据考核分数在0%至100%间按线性计算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办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每期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董事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审核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确定被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其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综合管理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综合管理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

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综合管理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准。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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