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重要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谢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谢尔新材料”)与客户签订催化剂采购确认函,确认函约定谢尔新材料向客户提供催化剂,合同含税金额为9,889.296万元。
(二) 审批情况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公司章程》,该合同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该客户为石化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交货地点等方面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从而保证合同内容的履行。但是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迟延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采购确认函》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