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矩子科技股票代码:3008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建勋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徐建宏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
签署日期:2024年9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矩子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 13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4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矩子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建勋、徐建宏 |
本报告、本报告书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矩子投资
矩子投资 | 指 | 上海矩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89,295,555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5,793,212股,本报告书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所得283,502,343股为基数计算。
2、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 王建勋 |
性别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 330121************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 徐建宏 |
性别 | 男 |
国籍
国籍 | 中国 |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 330127************ |
住所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勋先生为徐建宏先生的妻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股东王建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期间,与其妹夫徐建宏先生同时持有公司股份,应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双方共同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近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函》。鉴于王建勋先生已不是公司董监高,且徐建宏先生亦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建勋先生和徐建宏先生已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中对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情形,且双方确认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因此,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各自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均下降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合计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7,669,57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6.23%。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数量 (股) | 通过矩子投资间接持股数量(股) | 合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王建勋 | 8,754,620 | 1,833,600 | 3.73% |
徐建宏 | 6,164,555 | 916,800 | 2.50% |
合计 | 14,919,175 | 2,750,400 | 6.23% |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其在公司持有的股份分别单独计算,各自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均下降至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勋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建宏
签署日期: 2024 年9月3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相关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矩子科技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徐汇区 |
股票简称 | 矩子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80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建勋、徐建宏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江苏省苏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导致)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无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合计持有17,669,575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2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其在公司持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9月 方式: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本次变动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致,不涉及资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 不适用 |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建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建宏
日期: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