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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关于调整2024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或“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3,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调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整详情见下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仍为93,000万元,本次调整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调整后的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仍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担保额度调整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担保额度情况调整后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调整前担保的最高额度本次担保额度调整调整后担保的最高额度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7.50%31,72260,000-8,00052,000461.98%
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53.18%5,5008,500+7,00015,500137.71%
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98.27%1,7005,50005,50048.86%
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1.08%-4,00004,00035.54%
江苏美利晟新材料有限公司41.00%2,2003,00003,00026.65%
常州美利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78.44%1,5524,00004,00035.54%

注:1、“调整前担保的最高额度” 及“调整后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

2、“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各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

3、“调整后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为调整后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上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等机构核准额度为准。

三、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龙锦路508号法定代表人:吴海宙注册资本:32,598.43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7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露营地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常州天晟进出口有限公司2.97%-1,000+1,0002,00017.77%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6.16%4,1787,00007,00062.19%
合计46,85293,000093,000826.24%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未审计)
营业收入574,227,880.18252,748,962.65
净利润-160,298,397.663,917,999.66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审计)
总资产1,160,041,808.31926,572,21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558,236.0987,067,901.09

2、名称: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祺晟”)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龙锦路508号法定代表人:徐奕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年01月29日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技术咨询;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化工原料、普通机械、橡塑制品、针纺织品、百货、服装及辅料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常州新祺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常州新祺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未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49,243,989.2077,074,728.20
净利润20,318,789.388,291,780.79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审计)
总资产193,407,450.94203,803,664.48
净资产87,132,707.8095,424,488.59

3、名称:常州天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进出口”)住所:天宁区龙锦路508号法定代表人:吴海宙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01月07日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高分子材料、普通机械及配件、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及辅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天晟进出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天晟进出口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未审计)
营业收入17,413,749.605,429,323.74
净利润-132,082.23140,092.68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审计)
总资产28,415,422.7428,125,386.87
净资产27,150,815.6427,290,908.32

四、担保事项说明

1、以上担保事项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2、根据以上调整额度的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常州新祺晟、天晟进出口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天晟新材母公司作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上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其他各方内部机构审议通过及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调整担保额度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3,000万元,提供担保余额为46,852万元(其中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130万元,子公司给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1,7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55.82万元)的比例为416.25%。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仍为93,000万元。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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