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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工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30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朱承亮先生(董事长郭忠诚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不能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朱承亮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589,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404%。其中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5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589,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40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郭忠诚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的议(一)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工恒达(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子公司”)与云南斯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年产2000万kVAh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宁夏子公司需向建筑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理工恒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子公司”)为宁夏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宁夏子公司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款支行义务,给建筑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本次担保的金额上限为主合同约定总工程价款的8%【人民币2400万元(大写:贰仟肆佰万元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工程结算款项(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外)之日后180日内。前述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宁夏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宁夏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条款以后续签订的《工程款支付履约担保合同》及其他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89,1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婷律师、李妍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一)《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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