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由120,090,000股增加至176,019,487股。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4年7月中旬完成了与注册资本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90,000元增加至176,019,487元。
鉴于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权益分派期间,因实施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事项,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发生变动,最终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后的总股本由原拟增加至176,019,487股变更为增加至176,532,256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现《营业执照》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176,019,487元变更为176,532,256元,并同步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019,48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532,256元。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6,019,48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6,532,25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