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纪纲先生已回避表决。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审议期限和新增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下午15: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