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作为中粮科技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
经认真审查张德国先生相关资料,认为张德国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德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经认真审查拟聘任人员相关资料,认为胡昌平先生、乔睿先生、陈绍辉先生、潘喜春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胡昌平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乔睿先生、陈绍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喜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陈国强 张念春 汪 平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