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林山驰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庄贤才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并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以加强公司行业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阳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