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审核与推荐,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邓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邓发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知识水平测试,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公司监事;不存在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截至披露日,邓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除上市公司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亦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5-5520066 传 真:0535-5520069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 ,邮编:264000
电子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9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邓发,男,1973年生,大学本科,财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科级职员、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截止目前,邓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市公司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亦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公司现任监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