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9月29日以传签方式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