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获授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获授数量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BI LEI | 新加坡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 | 3.68% | 0.06% |
2 | BI CHAO | 新加坡 | 董事、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 2 | 1.23% | 0.02% |
3 | 李宝荣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4 | 2.09% | 0.04% |
4 | 焦倩倩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1 | 0.61% | 0.01% |
5 | 张红梅 | 中国 | 财务总监 | 1 | 0.61% | 0.01%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18人) | 146.5 | 89.93% | 1.59% | |||
预留部分 | 3 | 1.84% | 0.03% | |||
合计 | 162.9 | 100.00% | 1.76% |
二、相关说明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