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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8

合规性的说明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说明。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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