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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图网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835508 证券简称:殷图网联 公告编号:2024-076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第二十二条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开披露的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四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修改亦同。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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