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张英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惠发食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惠发食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关联监事张英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惠发食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张英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2)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4)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应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联监事张英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惠发食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