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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300673证券简称:佩蒂股份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23133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9月27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1号自律监管指南》)、《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拟授出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00万股,约占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25,341.1693万股的1.0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2.50万股,约占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25,341.1693万股的0.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2.36%;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5.50万股,约占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25,341.1693万股的0.1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64%。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8.83元/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相同。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4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 (246人)212.5082.36%0.84%
预留45.5017.64%0.18%
合计258.00100.00%1.00%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②上述“公司股本总额”为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总额25,341.1693万股。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

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1号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若预留部分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00.00%。
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0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累计值增长率=(累计值/基数-1)×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事业部/子公司/部门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

考核等级ABCDE
归属比例100%8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考核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 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2、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3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或者其他相关信息提出异议的反馈。同时,监事会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7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2022年8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佩蒂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4、首次授予情况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者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8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242名激励对象授予212.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8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5、预留授予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确定以2023年7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45.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83元/

股。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6、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或者放弃激励资格等情形,公司对这部分已授出但尚未归属的4.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2.10万股调整为208.0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2人调整为230人。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已达成归属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为230名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83.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2023年8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预留两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另因2023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归属条件,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5,900.00股。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予以调整。本次调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公司本次拟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调整前)业绩考核目标 (调整后)
首次授予及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00.0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28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400.00%。
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00.0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28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40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累计值增长率=(累计值/基数-1)×100%。

除上表调整内容及其关联内容作相应调整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

四、 调整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原因

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目标系于2022年7月制订,考虑了公司以前期限的历史业绩、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自身发展规划,设置了各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当前主要营收和利润均来自于海外市场,最近几个会计年度海外市场占比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141,128.41100%173,180.19100%127,089.26100%133,984.80100%
其中:国外销售106,172.7475.23%145,645.8384.10%106,056.3583.45%114,070.2785.14%
国内销售34,955.6724.77%27,534.3615.90%21,032.9116.55%19,914.5314.86%

2022年度,海外宠物食品市场需求旺盛,带动公司整体业绩处于较高水平,前三个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5,461.23万元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90.11万元,占当年度的比例分别为78.22%和124.21%。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主要海外客户出于调节安全库存的需要,订单量开始下滑。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718.96万元、-3,077.76万元。

2023年度,海外市场经历了由去库存到主动补库存的过程,各季度收入呈现出环比持续上升的趋势,也带动了各季度业绩的环比上升,但前三个单季度的同比增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这也是影响公司2023年度业绩最重要的因素。

公司在制订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指标时,采取的是本年度加以前年度的累积数对比2021年度业绩的增长率,2022-2023各年度的业绩波动,不仅直接影响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归属,也对后续归属期的归属产生影响。所以,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相匹配。若公司继续实施原有公司层

面业绩的考核目标,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将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初衷相违背,不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也不符合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结合目前客观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了稳定团队,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予以调整,使调整后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并具备一定的挑战性。综上所述,公司基于所面对外部环境及当前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考虑,为更好地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加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 调整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的共同利益。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事项,是基于公司所面对外部环境及当前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综合考虑,目的是为更好地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股份出具了《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核查意见认为:

本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修订相关文件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备查文件

(一)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全体与会监事签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五)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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