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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药装: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50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冠科技”)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以下简称“辽宁康贝健”),辽宁康贝健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毕春光、边境所控制的企业锦州百事得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百事得”)签订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作为设立新公司的注册地址及办公场所。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冠科技”)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以下简称“辽宁康贝健”),辽宁康贝健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毕春光、边境所控制的企业锦州百事得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百事得”)签订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作为设立新公司的注册地址及办公场所。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二)》,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锦州百事得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住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三屯村

注册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三屯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日法定代表人:毕春光实际控制人:毕春光注册资本:500,000元实缴资本:500,000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财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屋及土地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三屯村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资产总额1,310.16万元,净资产32.78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81万元。

该交易标的权属归属于锦州百事得。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当地租赁市场标准执行。上述定价原则的确定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出,符合公允定价的基本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定价原则的确定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出,符合公允定价的基本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辽宁康贝健拟租赁锦州百事得坐落在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三屯村场地面积为4725平方米,房屋面积2609平方米的房屋及场地,拟租赁期限为五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辽宁康贝健拟租赁锦州百事得坐落在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三屯村场地面积为4725平方米,房屋面积2609平方米的房屋及场地,拟租赁期限为五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春光药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春光药装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

八、备查文件目录

春光药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春光药装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

1、《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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