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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公告编号:临2024-6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刘健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议授权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0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0《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3.01刘 健
3.02黄 昊
3.03朱志龙
3.04张 英
3.05邵亚楼
3.06徐一心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4.01杨小雯
4.02武常岐
4.03陈汉文
4.04赵 磊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方荣义
5.02陈 燕
5.03邹治军

2.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

上述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和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位、独立董事4位和非职工监事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5)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朱莉 李丹

邮 编:830011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各累积投票制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提案3.00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4.00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5.00

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下午3: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0《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3.01刘 健
3.02黄 昊
3.03朱志龙
3.04张 英
3.05邵亚楼
3.06徐一心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4.01杨小雯
4.02武常岐
4.03陈汉文
4.04赵 磊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方荣义
5.02陈 燕
5.03邹治军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年 月 日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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