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一关于增选曹士平为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局提名曹士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实,曹士平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曹士平先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曹士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因此,公司以曹士平先生作为公司增选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请康佳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二关于增选黄新征为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局提名黄新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实,黄新征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黄新征先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黄新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因此,公司以黄新征先生作为公司增选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请康佳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