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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

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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