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职工代表认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