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认可本次会议通知内容、形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9月26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1,13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80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