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认可本次会议通知内容、形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9月26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3.80元/份,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1,131万份股票期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1.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