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招标,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海英,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腾飞,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后随中审亚太一起并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为多家上市公司的签字会计师,有多年海外审计项目的经验,周腾飞近3年参与或复核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为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从事证券工作2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谢峰和项目合伙人崔海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腾飞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崔海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腾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中审众环的审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144.44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121.4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23.0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较上年下降约8%。最终审计收费定价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结合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